核心提示:2013年1月19日,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关于汞的条约,旨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在包括电光源在内的诸多领域有效防止汞的排放与释放。
(厦门达贝交通道路照明)2013年1月19日,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关于汞的条约,旨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在包括电光源在内的诸多领域有效防止汞的排放与释放。
这是在以欧洲照明协会(ELC)代表的全球照明行业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与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相关方进行多次交涉的结果。最终的谈判结果完全符合全球照明协会联合会(GLA)的意见,总体上不会比欧洲RoHS指令的要求更为严格。
该公约将于2018—2020年间予以执行,其中涉及照明行业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基于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贡献,应保障照明电器行业的汞使用;
2、允许保留电光源用汞的供应和贸易,包括汞丸;
3、照明行业的履约是有条件限制的,在允许范围内的电光源产品的生产、进口、出口不受限制;
4、功率小于等于30w的普通照明用紧凑型荧光灯汞含量最高限值为5mg;
5、功率小于60W的普通照明用三基色粉直管荧光灯汞含量最高限值为5mg;
6、功率小于等于40W的普通照明用卤粉直管荧光灯汞含量最高限值为10mg;
7、高压汞蒸气灯将被逐步淘汰,这将带来巨大的商机;
8、用于电子显示用的冷阴极荧光灯(CCFL)和外置电极荧光灯(EEFL)中的汞含量根据长度有所不同:
(1)长度小于等于500毫米的,汞含量最高限值3.5mg;
(2)长度在500—1500毫米之间的,汞含量最高限值5mg;
(3)长度大于1500毫米的,汞含量最高限值13mg;
9、大多数电池、插座和继电器将不含汞;
10、含汞废物的处理将与现行的联合国巴塞尔公约一致。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已经将本公约命名为“水俣病公约”,并将谈判结果发布在其官方网站,该条约将于2013年10月在日本正式签署。全球范围内的履约时间在2018年-2020年间,但是我们预计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将从2015年开始发布本国的法规和指导方针,避免到2020年未能履约。
有关公约的详细内容将在进一步沟通后于2013年2月以文本的形式发布。
全球照明协会联合会成立于2007年,包括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主要照明电器产品制造和使用国家或地区的行业协会组织。中国照明电器协会(CALI)是该组织的发起国之一,同时也是GLA下设环境工作组和半导体照明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在本次全球汞公约谈判中,包括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在内的GLA成员国组织充分发挥了与本国政府和生产企业间的沟通与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在含汞电光源产品的履约内容上达成各成员国间的共识,对实现全球汞削减目标,维护全球照明电器行业的生产和贸易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成功协助公约谈判各方在含汞电光源产品领域达成一致,顺利完成公约谈判活动。
该公约缔约方包括全球50多个国家或地区,公约中涉及的主要荧光灯产品汞含量限值较欧盟的RoHS指令更为宽松,部分产品的限制要求低于我国的标准。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希望各相关生产企业积极关注公约内容,及时改进生产技术,切实降低产品中的汞含量,为我国的履约承诺提供我行业的支持和保障。